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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重申: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 监管标准没有放松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10

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银保监会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监管的后续举措和动向也引发市场猜想:房地产金融政策是否放宽?不良容忍度提升是否意味监管政策松绑?P2P等前期监管整治重点是否转向?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2月25日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监管标准没有放松!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P2P专项整治的方向不变、节奏不变、态度不变,以退出为主要方向,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当前只是受疫情影响适当改变工作方式,但措施、政策都没有改变。

  据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吉昱华介绍,截至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信贷支持超7900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为抗疫一线人员捐赠11.58万亿元保险保障,为困难地区和企业减免保费预计将超过25亿元。

  不对个人信贷展期制定统一监管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市场关注,对于个人贷款的展期,银保监会是否会有统一的政策安排。

  对此,肖远企表示,具体安排应由银行根据客户情况去判断。因为每个客户千差万别,诉求和受影响程度、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各不相同,银保监会不可能出台统一的办法,而是由银行根据客户群体情况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决定。

  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

  针对房地产金融政策,肖远企明确,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银保监会会对房地产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对房地产融资进行监测和动态掌握,但总体政策没有改变。过去就是“一城一策”,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安排,只要不违反房地产政策,包括房地产融资政策。

  不良容忍度提升为阶段性政策措施监管标准没有放松

  银保监会明确,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延缓期限内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这一政策也引发关注:提升对不良的容忍度,是否会导致银行资产质量承压?

  肖远企表示,银保监会当前确实采取了阶段性政策措施,比如鼓励银行对企业阶段性地延期还本付息。但这一政策是有条件的:

  一是企业确实受疫情影响,遇到特殊困难;

  二是企业提出申请,银行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

  三是有期限和条件。

  他表示,当疫情过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后,如果企业不能还本付息,该计入不良还是应计入不良,银保监会没有放宽监管标准,只是通过阶段性的政策措施,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要区分企业是因为经营失败还是经营困难造成暂时不能还本付息。如果确实是经营失败,那么必须严格按照分类办法计入不良。

  肖远企认为,不良贷款可能在短期内小幅上升,但上升不会太多。绝大部份暂时不能还款的企业是受到外部因素影响,打乱原有生产安排,导致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即便不良贷款有所上升,银行也有足够的风险抵御能力。肖远企表示,银行系统有近6万亿元拨备,两倍于当前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余额,银行每年创造利润超2万亿元,银行资本充足率达14.64%。银保监会预计不良的影响有限,监管标准也没有任何放松。

  预计3、4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进入旺盛期

  李均锋表示,本次疫情对各类企业都有影响,影响最大的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其抗风险能力较弱。李均锋预计,3、4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进入资金需求旺盛期,出现补偿性的需要。

  据他分析,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应急救急需求增加,只要在疫情前正常经营的企业,银行可以增加一些应急贷款。

  二是很多小微企业复工开工,资金需求旺盛,将要弥补过去一个月的需求。预计3、4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求进入旺盛期,出现补偿性的资金需求。

  三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贷款或产生新的不良风险,到期贷款需要展期。

  P2P专项整治的方向不变、节奏不变、态度不变

  市场关注,此前监管的有关整治措施,比如P2P专项整治是否会受疫情影响?

  对此,李均锋表示,P2P专项整治的方向不变、节奏不变、态度不变,以退出为主要方向,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现在只是受疫情影响适当改变工作方式,但措施、政策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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